新 生 申 請 入 學 的 程 序



 

招 生 期 間 , 你 可 透 過 大 學 網 頁 或 採 取 以 下 程 序 遞 交 入 學 申 請 表:

 
 
一•
仔 細 閱 讀 填 表 須 知 , 然 後 填 妥 申 請 表 格。
二•
往 恆 生 銀 行 任 何 分 行 ﹝ 地 鐵 站 及 九 廣 鐵 路 車 站 分 行 除 外 ﹞ 或 中 國 銀 行﹝香 港﹞任 何 分 行 , 索 取 報 名 費 繳 費 單 及 繳 付 報 名 費 用 。 
三•
把 申 請 表 格 連 同 下 列 文 件 交 回 大 學: 

 
  • 香 港 身 分 證 , 以 供 核 對 。 如 你 想 以 郵 寄 方 式 遞 交 申 請 表 , 請 連 同 身 分 證 副 本 ﹝ 正 面 寫 上 「 副 本 」 字 樣 ﹞ 寄 交 。 
  • 銀 行 繳 費 單 綠 色 副 本;

 
 

遞 交 方 法 如 下 :

 

親 自 遞 交 :

香 港 公 開 大 學 平 台 諮 詢 中 心 ﹝ 即 中 國 銀 行 對 面 ﹞

香 港 公 開 大 學 入 學 組
地 址 :  九 龍 何 文 田 牧 愛 街 三 十 號 五 字 樓 A 0 5 1 1 室
 

郵 寄 :

九 龍 中 央 郵 政 信 箱  7 1 7 0 0 號
香 港 公 開 大 學 入 學 組

 

請 留 意 新 生 的 總 註 冊 值 限 制

假 若 在 首 輪 報 名 期 內 , 我 們 接 受 了 你 的 申 請 , 你 可 於 一 月 尾 ﹝ 四 月 學 期 ﹞ 及 七 月 尾 ﹝ 十 月 學 期 ﹞ , 透 過 本 校  二 十 四 小 時 資 訊 聆 , 或 大 學 網 頁 查 詢 獲 得 分 配 的 科 目 。

隨 後 , 獲 分 配 科 目 的 申 請 者 會 收 到 學 費 繳 費 單 , 申 請 者 必 須 在 繳 費 限 期 前 繳 交 想 修 讀 科 目 的 學 費 。

註 冊 完 畢 後 , 同 學 可 在 學 期 開 始 之 前 一 個 月 透 過 自 選 導 修 小 組 計 劃 (TGSS), 選 擇 適 合 的 導 修 組 別 。


入 學 申 請 手 續 ]
 
 

此 頁 更 新 於 二 零 零 一 年 十 一 月 十 九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