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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如你是註冊學生而所報讀的科目不在本課程之列,則請點選上方的“課程規例”查閱有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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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專為持有幼兒教育文憑或證書的幼兒教育工作者而設,旨在提升他們對學前特殊教育工作的了解及幫助他們掌握相關的專業技巧,使畢業生能有效地在幼兒特殊教育中心或推行融合教育的幼稚園為幼兒提供適切的照顧和教育服務。
本校幼兒教育高級文憑(特殊教育)的畢業生只需完成相關的35學分,便可取得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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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指定入學條件: 持有幼兒教育文憑/證書或等同學歷。 |
教學語言
本課程的所有學科均以中文為教學語言。
修讀本課程的學生,必須修畢至少60學分。詳情如下:
(a) |
修畢以下必修科目,取得45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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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包括教學實習評核和指導。 | |||||||||||||||||||||||||||||||||||||||||
(b) |
選修以下科目,取得15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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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認可
‧本學士課程已為教育局認可。完成課程後達到教育局對新入職幼稚園校長的學歷要求。 |
查詢課程內容,請聯絡:
電話: 2768 5817
電郵: el_ece@ouhk.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