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使用图书馆
寻找资源
读者支援
读者权限
语文中心
|
馆际互借服务是为帮助香港公开大学图书馆的读者向本地及海外机构借阅或复印本馆未能提供的图书及文章。香港公开大学全职教务人员/同等职级行政人员、修读大学研究生课程及專題研究课程的学生,都可使用这项服务取得相关资料作为个人进修,资料搜集及教学等用途。
有关馆际互借服务 1. 我可以使用馆际互借服务吗? 馆际互借服务只供香港公开大学全职教务人员/同等职级行政人员、修续大学研生院课程及專題研究课程的学生使用(请参阅合資格專題研究课程一览表)。 2. 我可以取得那些资料? 馆际互借服务可为读者借阅或复印本馆未能提供的资料。这些资料可以是图书、期刊文章及会议记录。至于参考资料、善本及期刊一般是不能借阅的。 3. 我需要支付馆际可互借服务的费用吗?
** 收费会随着供应图书馆而有所分别。该图书馆有权更改及厘订服务收费,用户可先向
负责馆际互借服务的职员查询再提出申请。
4. 如何提交申请?
5. 如何查询申请的进度?
6. 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取得资料? 所需时间完全视乎供应图书馆而定。一般情况需要 9.5 个工作天才取得资料,若资料需要到海外寻找则所需时间更长。 7. 我会收到通知吗? 大学教职员:复印资料会连同「领取声明书」经由校内邮递服务传达给你。你只需在声明书上签名并交回图书馆便可。书籍方面,图书馆亦会以电子邮件通知你到图书馆服务台借阅所需的书籍。 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的职员可向财务及校园管理部提出申请,让有关职员代领取书籍;只需把签名后的「领取声明书」交回图书馆便可。 学生方面:图书馆会发出通知书到你的大学电子邮箱通知 你到图书馆服务台领取资料。 8. 借用资料需要归还吗?可否续借该资料? 所借用的书籍必须于到期日或之前交还到图书馆的服务台。否则,你可能需要缴交逾期罚款。若外借用图书馆发出提早还书的通知书,用户则须要按照新的还书日期交还书籍。
续借书籍须取得外借图书馆的同意。请于还书日期前三天致电2768-6791联络负责馆际互借服务的职员,安排图书续借。 所有复印资料均不须交还。 9. 版权及其他 所有馆际互借服务的申请均按照香港的版权条例而审核,图书馆保留拒绝一切不符合香港公开大馆际互借服务政策的申请的权利。 经馆际互借服务取得的资料不能直接存放于图书馆的”指定参考资料”。 10. 联络 欢迎到图书馆联络负责馆际互借服务的职员,或
|
|
部门:
图书馆 ( libwww@ouhk.edu.hk )
更新日期: Aug 2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