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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際互借服務是為幫助香港公開大學圖書館的讀者向本地及海外機構借閱或複印本館未能提供的圖書及文章。香港公開大學全職教務人員/同等職級行政人員、修讀大學研究生課程及專題研究課程的學生,都可使用這項服務取得相關資料作為個人進修,資料搜集及教學等用途。
有關館際互借服務 1. 我可以使用館際互借服務嗎? 館際互借服務只供香港公開大學全職教務人員/同等職級行政人員、修讀大學研生院課程及專題研究課程的學生使用(請參閱合資格專題研究課程一覽表)。 2. 我可以取得那些資料? 館際互借服務可為讀者借閱或複印本館未能提供的資料。這些資料可以是圖書、期刊文章及會議記錄。至於參考資料、善本及期刊一般是不能借閱的。 3. 我需要支付館際可互借服務的費用嗎?
** 收費會隨著供應圖書館而有所分別。該圖書館有權更改及釐訂服務收費,用戶可先向負責館際互借服務的職員查詢再提出申請。
4. 如何提交申請?
5. 如何查詢申請的進度?
6. 需要多少時間才能取得資料? 所需時間完全視乎供應圖書館而定。一般情況需要 9.5 個工作天才取得資料,若資料需要到海外尋找則所需時間更長。 7. 我會收到通知嗎? 大學教職員:複印資料會連同「領取聲明書」經由校內郵遞服務傳達給你。你只需在聲明書上簽名並交回圖書館便可。書籍方面,圖書館亦會以電子郵件通知你到圖書館服務台借閱所需的書籍。 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的職員可向財務及校園管理部提出申請,讓有關職員代領取書籍;只需把簽名後的「領取聲明書」交回圖書館便可。 學生方面:圖書館會發出通知書到你的大學電子郵箱通知 你到圖書館服務台領取資料。 8. 借用資料需要歸還嗎?可否續借該資料? 所借用的書籍必須於到期日或之前交還到圖書館的服務台。否則,你可能需要繳交逾期罰款。若外借用圖書館發出提早還書的通知書,用戶則須要按照新的還書日期交還書籍。
續借書籍須取得外借圖書館的同意。請於還書日期前三天致電2768-6791聯絡負責館際互借服務的職員,安排圖書續借。 所有複印資料均不須交還。 9. 版權及其他 所有館際互借服務的申請均按照香港的版權條例而審核,圖書館保留拒絕一切不符合香港公開大館際互借服務政策的申請的權利。 經館際互借服務取得的資料不能直接存放於圖書館的”指定參考資料”。 10. 聯絡 歡迎到圖書館聯絡負責館際互借服務的職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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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圖書館 ( libwww@ouhk.edu.hk )
更新日期: Aug 22, 2020